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一种平衡车;专利号为:ZL 20192066XXXX .8
涉案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平衡车,包括车体和分别设置在床体两侧的两个车轮(4),车体中设置有电池组(5)及控制车身自动平衡的控制器,车轮(4)中设置有轮毂电机,轮毂电机中设置有转动轴(42),车体包括左踏板(1)和右踏板(2),左踏板(1)与右踏板(2)之间设置有连接杆(3),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踏板(1)包括可拆卸设置的左上盖(11)和左下盖(12),右踏板(2)包括右上盖(21)、右下盖(23)以及可拆卸设置在右上盖(21)上的右中盖(22),电池组(5)设置在右中盖(22)与右下盖(23)之间,连接杆(3)两端分别与左上盖(11)和右中盖(22)连接。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3)与左上盖(11)转动连接,并与右中盖(22)可拆卸连接,且左上盖(11)上设置有限位槽(111),连接杆(3)上设置有与限位槽(111)配合的限位杆(7)。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111)的截面呈扇形。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一种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踏板(1)和右踏板(2)上均设置有踏板软胶(13),踏板软胶(13)上设置有安装凸起(131),左踏板(1)和右踏板(2)上设置有与安装凸起(131)配合的安装孔(11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上盖(11)上设置有轴承座
(8),轴承(9)与左上盖(11)之间设置有与连接杆(3)连接的轴承(9)。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杆(7)穿设在连接杆(3)
上,且限位杆(7)上设置有限位部,轴承座(8)将限位部抵紧在连接杆(3)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一种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上盖(11)上的轴承座(8)和转动轴(42)的安装位集中设置于踏板软胶(13)位置下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上盖(11)右端设置有连接套(6),连接杆(3)与连接套(6)转动连接,且连接套(6)上设置有线路穿过的穿线孔。
9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5或6或8所述的一种平衡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左侧的车轮(4)可拆卸设置在左上盖(11)上,车体右侧的车轮(4)可拆卸设置在右中盖(22)上。”
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上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供了三份证据。通过对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之间详细地比对,总结出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核心内容和对比文件所公开的内容之间所存在的实质性差别,完全不可能从现有技术所公开的内容中获得涉案专利的核心发明点,进而顺利维持该专利权全部有效,为专利权人保住权利。